刑事辩护
任何人在遭遇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时,都有权针对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无罪、罪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辩解和辩论,这就是刑事辩护。
辩护业务是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主要业务,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可以接受公诉或自诉案件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
刑事辩护律师服务范围:
衡宁律师团队根据常年的辩护经验,建立起一个完整的流程化工作机制,在整个代理期间,衡宁律师团队也会随时根据案件的发展变化情况,调整策略,争取在第一时间为客户争取最大的权益。
1、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1)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2)会见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通信;
(3)调查和收集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证据材料;
(4)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5)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其他合法权益。
2、在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告人的一审、二审辩护人及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
(1) 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全部案卷材料;
(2) 会见被告人,向被告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同在押的被告人通信。向被告人介绍法庭审理程序,告知被告人在庭审中的诉讼权利、义务及应注意的事项;
(3)调查和收集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材料;
(4)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5)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6)参与法院开庭或书面审理,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证据材料和辩护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7)担任被告人的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代理附带民事赔偿部分的调解与审理,发表质证和代理意见;
(8) 法院判决后,会见被告人,听取被告人对判决书的意见;
(9)一审判决后根据被告人的意愿可代为提起上诉。
3、担任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及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
(1)去法院查阅、复制、摘抄自诉人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材料;
(2)调查和收集对被告人有利的材料;
(3)依法参与法庭审理,代理被告人行使抗辩权。
4、担任申诉案件的代理人
(1)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代理其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大、政法委等单位提出申诉;
(2)人民法院对申诉案件决定再审的,律师按照相应程序进行辩护或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