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嘉安律师事务所主任郑爱利出席参加丰台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19年1月8日至1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丰台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正式召开。

 

北京市嘉安律师事务所主任郑爱利律师出席此次会议。

 

 

会议期间,中共丰台区委书记汪先永和其他领导听取大会发言,参加分组讨论,与各委员共同商议全区改革发展大计。在中共丰台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政协和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认真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职能。郑爱利律师围绕丰台区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深入协商议政,积极建言献策,为丰台区的跨越式发展建建言献策,展现了新时代政协委员的新气象新作为。

 

 

经区委研究决定,在政协北京市丰台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成立临时党委,临时党委下设13个讨论组临时党支部,在区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北京市嘉安律师事务所主任郑爱利当选第三讨论组临时党支部书记一职。
       
根据《政协北京市丰台区委员会委员考评办法》、《政协北京市丰台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意见(试行)》、《政协北京市丰台区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经政协北京市丰台区委员会第十六次主席会议,北京市嘉安律师事务所主任郑爱利荣获“丰台区政协2018年度优秀委员”。